第七章地支藏天干及月令分日用事概說

第一節 地支藏天干〈即支藏人元五行〉

地支藏干,是指在十二個地支中,除了有自己本身的陰陽五行屬性之外,其中又含有與自己不同的陰陽五行物質,用天干表示,故稱為地支藏干。藏也是含的意思。

地支為什麼有藏干之論,而天干沒有呢?因為,天干主天,天空中物質比較單純,而地支主地,則地大物博,地生萬物,包容萬物,地質複雜等,故地支藏干是來源於自然之理。

天干稱天元,地支稱地元,地支所藏天干稱人元,這樣天、地、人三元齊備,物象萬千,總括物質世界之要領。

在地支藏干中,有的地支只藏一干,有的地支藏兩干,有的地支藏三干,並且各有不同的稱謂,有餘氣、中氣、本氣之稱。 

餘氣——是指本地支前一個地支的“本氣”。如丑的餘氣是癸水,丑前一個地支為子,子的“本氣”是癸水。

中氣——是指本地支中,除有“本氣”和“餘氣”之外,還又另外藏有一種天干五行的稱謂。如丑土中的辛金即是中氣。

本氣——是指本地支的五行屬性。如丑土中的己土即是本氣。

地支藏干歌訣

   子藏癸水獨其中,丑中癸辛已土同。

   寅藏戊丙與甲木,卯中乙木自相逢。

   辰藏乙木和癸戊,巳中戊庚丙火同。

   午藏己土並丁火,未中丁火乙己逢。

   申藏戊壬和庚金,酉中辛金獨豐隆。

   戍藏辛金及丁戊,亥中甲木與壬存

第二節 地支的月令分日用事

每年十二個月,依據天干週行十二地支及地支所藏各天干月令分日用事。

1、正月建寅---立春起至第7天止,戊土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8天至第14天止,丙火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15天起至正月結束,甲木司令。

 

2、二月建卯---驚蟄起至第10天止,甲木司令。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11天起至二月結束,乙木司令。

 

3、三月建辰---清明起至第9天止,乙木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10天至第12天止,壬癸水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13天起至三月結束,戊土司令。

 

4、四月建巳---立夏起至第7天止,戊土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8天起至第14天止,庚金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15天起至四月結束,丙火司令。

 

5、五月建午---芒種起至第10天止,丙火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11天起至第19天止,己土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20天起至五月結束,丁火司令。

 

6、六月建未---小暑起至第9天止,丁火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10天起至第12天止,甲乙木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13天起至六月結束,己土司令。

 

7、七月建申---立秋起至第7天止,戊土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8天起至第14天止,壬水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15天起至七月結束,庚金司令。

 

8、八月建酉---白露起至第10天止,庚金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11天起至八月結束,辛金司令。

 

9、九月建戌---寒露起至第9天止,辛金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10天起至第12天止,丙丁火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13天起至九月結束,戊土司令。

10、十月建亥---立冬起至第7天止,戊土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8天起至第14天止,甲木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15天起至十月結束,壬水司令。

 

11、十一月建子---大雪起至第10天止,壬水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11天起至十一月結束,癸水司令。

 

12、十二月建丑---小寒起至第9天止,癸水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10天起至第12天止,庚金司令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13天起至十二月結束,己土司令。

(一)《三命通會》法訣:

正月建寅--己占七日,丙占五日,甲占十八日。

二月建卯--甲占九日,癸占三日,乙占十八日。

三月建辰--乙占九日,癸占三日,戊占十八日。

四月建巳--戊占七日,庚占五日,丙占十八日。

五月建午--丙占九日,乙占三日,丁占十八日。

六月建未--丁占七日,乙占五日,己占十八日。

七月建申--己占七日,戊占三日,壬占三日,庚占十七日。

八月建酉--庚占七日,丁占三日,辛占二十日。

九月建戌--辛占七日,丁占五日,戊占十八日。

十月建亥--戊占七日,甲占五日,壬占十八日。

十一月建子--壬占九日,辛占三日,癸占十八日。

十二月建丑--癸占七日,辛占五日,己占十八日。

《三命通會》在子、午、卯、酉四正月中,均各加置一長生之氣(即

生氣),此點似值商榷,因為四正月並非四生月,實無另外增設生氣之必要,故

總予人有勉強湊數之感。

(二)萬育吾之法訣:

正月建寅--己占五日,丙占五日,甲占二十日。

二月建卯--甲占七日,乙占二十三日。

三月建辰--乙占七日,壬占五日,戊占十八日。

四月建巳--戊占七日,庚占五日,丙占十八日。

五月建午--丙占七日,丁占二十三日。

六月建未--丁占七日,甲占五日,己占十八日。

七月建申--己占五日,壬占五日,庚占二十日。

八月建酉--庚占七日,辛占二十三日。

九月建戌--辛占七日,丙占五日,戊占十八日。

十月建亥--戊占五日,甲占五日,壬占二十日。

十一月建子--壬占七日,癸占二十三日。

十二且建丑--癸占七日,庚占五日,己占十八日。

萬賢在午月中略去己土人元,可能是為求與其它四正月之藏干數目

統一之故;此外,在四庫月中,其庫氣均將陰乾改為陽幹,此點與一般通用支藏

人元法訣稍有出入。

(三)《星平會海》法訣:

正月建寅--戊占七.二三日,丙占七.二三日,甲占十六.五四日。

二月建卯--甲占十.三三日,乙占二十.六七日。

三月建辰--乙占九.三日,癸占三.一日,戊占十八.六日。

四月建巳--戊占五.一七日,庚占九.三日,丙占十六.五三日。

五月建午--丙占十.三三日,己占九.三日,丁占十一.三七日。

六月建未--丁占九.三日,乙占二.一日,己占十八.六日。

七月建申--己占七.二_______三日,戊占三.一日,壬占三.一日,庚占十七.五七日。

八月建西--庚占十.三一一日,辛占二十.六七日。

九月建戌--辛占九.三日,丁占三.一日,戊占十八.六日。

十月建亥--戊占七.三二日,甲占五.一七日,壬占十八.六日

十一月建子--壬占十.三二日,癸占二十.六七日。

十二月建丑--癸占九.三日,辛占三.一日,己土占十八日。

(四)《淵海子平》法訣:

正月建寅--戊占七.二五日,丙占七.二五日,甲占十六.三五日。

二月建卯--甲占十.五五日,乙占二十.六五日。

三月建辰--乙占九.三日,癸占三.一日,戊占十八.六日。

四月建巳--戊占五.一五日,庚占九.三日,丙占十六.五日。

五月建午-丙占十.三五日,己占十.三五日,丁占十.三五百,丁占十.三五日。

六月建未--丁占九.三日,乙占三.二日,己占十八.六日。

七月建申-己占七.一五日,戊占三.一五日,壬占三.一五日,庚占十七.六日。

八月建酉--庚占十.五五日。辛占二十.七五日。

九月建戊--辛占九.三日,丁占三.二日,戊占十八.六日。

十月建亥--戊占七.二五日,甲占五.一五日。壬占十八.六日。

十一月建子--壬占十.五日,癸占二十.七日。

十二月建丑--癸占九.三日,辛占三.一日,己占十八.六日。

(五)《神峰通考》法訣:

正月建寅--戊占七.二五日,丙占七.二五日,甲占十六.五日。

二月建卯--甲占十.三五日,乙占二十.六八五日。

三月建辰--乙占九.三日,癸占三.一日,戊占十八.六日。

四月建巳--戊占七.二五日,庚占七.二五日,丙占十六.五日。

五月建午--丙占十.三五日,己占七.三日,丁占十三.二五日。

六月建未--丁占九.三日,乙占三.一日,己占十八.六日。

七月建申--戊占七日,壬占七.二五日,庚占十六.五日。

八月建酉--庚占十.三五日,辛占二十.六五日。

九月建戌--辛占九.三日,丁占三.一日,戊占十八.六日。

十月建亥--戊占七.二五日,甲占七.二五日,壬占十六.五日。

十一月建子--壬占十.三五日,癸占二十二.六五日。

十二月建丑--癸占九.二日,辛占三.一日,己占十八.六日。

第八章 五行用事及四時旺相死囚休

一、五行用事的各種劃分

1、《淵海子平》論天干地支暗藏總訣

立春念三丙火用,餘日甲木旺提綱。
驚蟄乙木未用事;春分乙未正相當。
清明乙木十日管,後來八日癸水洋;穀雨前三戊土盛,其中土旺要消詳。
立夏又伏戊土取;小滿過午丙火光。
芒種己土相當好,中停七日土高張;夏至陰生陽極利,丙丁火旺有土張。
小暑十日丁火旺,後來三日乙木芳,己土三日威風盛;大暑己土十日黃。
立秋十日壬水漲;處暑十五庚金良。
白露七日庚金旺,八日辛兮祇獨行。
寒露七日辛金管,八日丁火又水降;霜降己土十五日,其中雜氣取無妨。
立冬七日癸水旺,壬水八日更流忙;小雪七日壬水急,八日甲木又芬芳。
大雪七日壬水管;冬至癸水更潺汪。
小寒七日癸水養,八日辛金丑庫藏;大寒十日己土勝,術者精研仔細詳。

2、《淵海子平》月律分野

 

 

注:上圖中午月應為丙十日三分半,己九日三分半,丁十日三分半.

《淵海子平》又論節氣歌 (此歌訣與月律分野圖對應)

看命先須看日主,八字始能究奧理,
假如子上十日壬,中旬下旬方是癸.
丑宮九日癸之餘,除卻三辛皆屬己,
寅宮戊丙各七朝,十六甲木方堪器.
卯宮陽木朝初旬,中下兩旬陰木是,
三月九朝仍是乙,三日癸庫餘戊奇.
初夏九日生庚金,十六丙火五戊時,
午宮陽火屬上旬,
丁火十日九日己.(丁火應為十一日)
未宮九日丁火明,三朝是乙餘是己,
孟秋己七戊三朝,三壬十七庚金備.
酉宮還有十日庚,二十辛金屬旺地,
戌宮九日辛金勝,三丁十八戊土具.
亥宮七戊五日甲,餘皆壬旺君須記,
須知得一擬三分,此訣先賢與驗秘.

3、《三會通會》論人元司事

正月建寅,寅中有艮土用事五日,丙火長生五日,甲木二十日;
二月建卯,卯中有甲木用事七日,乙木二十三日;
三月建辰,辰中有乙木用事七日,壬水墓庫五日,戊土一十八日;
四月建已,已中有戊土七日,庚金長生五日,丙火一十八日;
五月建午,午中丙火用事七日,丁火二十三日;
六月建未,未中有丁火用事七日,甲木墓庫五日,已土一十八日;
七月建申,申中有坤土用事五日,壬水長生五日,庚金二十日;
八月建酉,酉中有庚金用事七日,辛金二十三日;
九月建戌,戌中有辛金用事七日,丙火墓庫五日,戊土一十八日;
十月建亥,亥中有戊土五日,甲木長生五日,壬水用事二十日;
十一月建子,子中有壬水用事七日,癸水二十三日;
十二月建丑,丑中有癸水用事七日,庚金墓庫五日,已土一十八日。

     
二、地支藏幹與五行用事的五行平衡

傳統的月律分野五行用事和地支藏遁中,各五行的用事日數是說法不一,且日數不均衡,地支藏幹中各幹的個數也不相等.說明這種理論尚不完善,主要是土的寄氣造成的,如果把土的寄氣去掉,就會得到更完善的地支藏幹與五行用事的理論.
如《命理探原》五行用事:
甲乙寅卯木,旺於春;丙丁巳午火,旺于夏;庚辛申酉金,旺於秋;壬癸亥子水,旺於冬;戊己辰戌丑未土,旺於四季。
《神樞經》雲:五行旺各有時,惟土居無所定,乃於四立之前,各旺一十八日。
曆例雲:立春木,立夏火,立秋金,立冬水,各旺七十二日。土於四立之前,各旺十八日,合之亦為七十二日。總三百六十日,而歲成矣.
如上所述,
五行各旺72日,如再按陰陰就是各36日,這樣就達到平衡了,具體如下:
寅月甲旺30日, 卯月甲旺6日,乙旺24日, 辰月乙旺12日,戊旺18日, (春:甲36,乙36,戊土18)
巳月丙旺30日, 午月丙旺6日,丁旺24日, 未月丁旺12日,己旺18日, (夏:丙36,丁36,己土18)
申月庚旺30日, 酉月庚旺6日,辛旺24日, 戌月辛旺12日,戊旺18日, (秋:庚36,辛36,戊土18)
亥月壬旺30日, 子月壬旺6日,癸旺24日, 醜月癸旺12日,己旺18日. (冬:壬36,癸36,己土18)

第二節 五行四時旺相死囚休

五行的“旺相休囚死”也是和四時密切相關,並被命理學家談得較多的一個問題。這裡面總的精神,就是在春、夏、秋、冬四個季節裡,每個季節都有一個五行處於“旺”,一個五行處於“相”,一個五行處於“休”,一個五行處於“囚”,一個五行處於“死”的狀態。那末,什麼叫做旺、相、休、囚、死呢?解釋是:

   【旺】處於旺盛狀態。

   【相】處於次旺狀態。

   【休】休然無事,亦即退休。

   【囚】衰落被囚。

   【死】被克製而生氣全無。

   現在我們把五行在四時中的旺、相、休、囚、死,簡括如下:

   【春】木旺火相水休金囚土死

   【夏】火旺土相木休水囚金死

   【秋】金旺水相土休火囚木死

   【冬】水旺木相金休土囚火死

   【四季】土旺金相火休木囚水死

從上簡括,我們可以明顯看出這樣的規律,就是當令的旺,我生的相,生我的休,剋我的囚,我剋的死。比如用木範例,春天是木當令的季節,所以木旺;火是木生出來的,所以火相;水是生木的母親,現在木已長成旺盛之勢,母親便可退居一旁,所以水休;春木旺盛,金已無力剋伐,所以靠邊站而金囚;土是木所剋的,現在木既當令,氣勢強旺,所以土死。在具體應用中,一個人如果春天出生,八字中以木為主的,就是當令得時,八字中以金為主的,就是被囚而不得時了。其他依次類推。為了便於觀照,我們現在再反過來,以五行為主線,分別把它們處在四季旺相休囚死狀態括要如下:    

   【木】春旺冬相夏休四季囚秋死

   【火】夏旺春相四季休秋囚冬死

   【土】四季旺夏相秋休冬囚春死

   【金】秋旺春囚夏死四季相冬休

   【水】冬旺四季死春休夏囚秋相;

何謂五行的旺相休囚死?所謂旺相休囚死就是把22個天干和地支不分陰陽把它們放在春、夏、秋、冬四季裡,用四季來衡量它的旺衰,衡量出來的結果以“旺相休囚死”來表示。如,春天木旺、火相、水休、金囚、土死,夏天火旺、土相、木休、水囚、金死,秋天金旺、水相、土休、火囚、木死,冬天水旺、木相、金休、土囚、火死。

在這裡要特別注意春夏秋冬的界定和幾種特殊的情況。

春夏秋冬的界定是:寅卯月——春天,巳午月——夏天,申酉月一秋天,亥子月——冬天,辰戌丑未月——四季末(土旺之季)。

 

木火土金水

寅月旺相死囚休

卯月旺相死囚休

辰月餘氣休旺相死或相

巳月休旺相死囚

午月休旺相死囚

未月囚餘氣旺死死

申月死囚休旺相

酉月死囚休旺相

戌月囚休或相旺相或死死

亥月相死囚休旺

子月相死囚休旺

丑月囚死旺或相相餘氣

特殊情況:

木生於辰月——木不以囚論,而以餘氣論,因為辰月為春末,木有餘氣;

水生於辰月――當命局中水較旺時以相論,反之以死論;

火生於未月——火不以休論,而以餘氣論,因為未月為夏末,火還有餘熱;

金生於未月——金以死論不以相論,燥土不生金;

火生於戌月——當燥土黨眾或原局很乾燥時以相論,反之以休論;

金生於戌月――當燥土黨眾或原局很乾燥時以死論,反之以相論;

水生於丑月——水不以死論而以餘氣論,因為丑月為冬末,水還有餘氣;

土生於丑月——未戌土生於丑月不以旺論而以相論,辰丑月生於丑月以旺論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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