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明倒杖之法,方知卦例之非。
倒杖,是指風水家用標桿確定立穴放棺之前後左右上下深淺部位的方法。繆希雍在《葬經翼·倒杖總論》中說道:“倒杖者,葬家立穴放棺消息準的之要法也。”倒杖放棺,是風水術中乘生氣的最後關鍵一環,縱然形好勢佳,葬法一誤,則前功盡棄。郭璞《葬經》所說的“穴吉葬兇,與棄屍同”,即指此。是以立穴放棺,切忌傷脈離脈,深淺乾濕不辨,高低深淺不可有分寸之違,否則不惟無吉,亦且有凶。
玉元子的《天寶經·葬法第一》說道:“陰陽二路若能明,倒杖應須一杖成,即識標桿深與淺,仍明後援也前迎,接迎若誤難為福,順逆才差有廢興。”杖即標桿,倒杖之法,即於穴後水三分之處立一竿,以空前水三合之處立一竿,立繩牽繫以為標準,然後以龍脈來勢之低昂緩急逆順,定穴之深淺、左右、前後。《葬經翼·倒仗總論》說道:“大較各因其入首星辰脈絡,有其自然之勢,順適其情、不違其理者知生氣所鍾,因為棺以乘之,俾前後左右,合乎天然。”
風水家杖法有十二,日:順杖、逆杖、縮杖、綴杖、穿杖、離杖、沒杖、對杖、開杖、截杖、頓杖、犯杖。前十者為吉法,後二者為兇法。楊筠鬆的《:十二杖法》及繆希雍的《葬經翼·十二倒杖》均有圖論,所述甚詳。
一、古人點地定穴之中心,是用倒杖之法,倒杖法乃是定穴之真訣。卦理則非用在倒杖立穴。當然卦理尚有其用途,如趨吉避凶,知坐向而配日課等等。
二、明倒杖需知來龍起伏剝換,過峽﹙兩山交接點﹚,束氣脫胎換骨,到頭入首落脈結穴,巒頭形勢,胎息孕育,太極生成,陰陽變化等等。此乃山川理氣之造設,天地生成。故倒杖之生成,用於太極生成陰陽變化等等。此乃山川理氣之造設,天地生成。故倒杖之生成,用於太極生成陰陽變化之地,有賴明師之心目靈力巧工配合找出天心正位。用杖或十字,十字用白灰定之,然後視前後左右,加以裁剪斟酌,天心正位為山川所造設,此乃天地生成非卦理可以改變。
三﹑倒杖者,無須用卦,用卦無須用倒杖,此兩者之功能不同,倒杖定穴而用,尋太極之天心正位。及脈止氣蓄之處。卦例則為坐山立向,消砂納水斷吉凶之用。及擇日課配合。
「山川理氣非卦理可改,趨吉避凶是卦理之根本。」
倒仗法:
1、順仗—順接來脈正氣入穴,坐正朝正龍正受入脈之氣,不強不弱,不硬不急,緩來聚穴,左右龍虎砂適中太極暈不偏不斜,此地宜順杖。
2、逆杖—逆接來脈,倒受入穴,祖山聳拔清秀。落脈細嫩。來脈多,陽行陰發,弱來強結,氣從對面而來,發福亦速。
逆杖又名“急來閃受法”,祖山高聳清秀,唯此山較高直一山脈,急陡降下,在較平坦之處,偏側而下穴,逆來之氣從前方而入,強行結穴,穴向祖山。
3、縮杖—縮:收斂、退縮。入首之脈氣蓄於峰頂,脈落在高處停氣,吐毡開窩。
縮杖俗稱“天螺穴”、“百會穴”。此法與“不葬孤獨山”不同,異有三,其一此山距其他山頭在 三裏以內;其二此山很是陡峻,“勢短”“聚高”,即在短距離就成山峰;其三山頂至少有數十米的平頂。入棺之後,不要做太大、太高的墳墩,遠處一眼看不見山頂有墳,符合“縮入天庭”之旨。
4、綴杖—綴:用線縫合,主星聳杖,落脈急速,以致不能適中止氣,拖延至最底將盡未盡之處,故須用半接脈方式作穴。
綴杖(半接脈方式作穴)綴,三線縫合。很直的山脈,落脈急速,到頭忽然頓成峭壁,不能拖延到最底,將盡未盡,不能在峭壁附近“入穴”,只有取客土縫合,化煞和氣,自然而生。
5、開杖—來脈直衝,而且粗惡帶煞,倘若當頭立穴,則犯罡煞氣,故須對準頂峰落脈中分兩榜。﹙兩領榜﹚,饒減其強猛之氣。﹙但不可脫離氣脈﹚
開杖此法與逆杖相似,相異有二:其一逆杖不帶煞,開杖帶有些不相稱的亂石、怪砂,有一種“穿插紛亂”之感;其二看“堂氣”是否受煞的影響,開杖起碼在偏離 三、四尺方可,逆杖不須要那麼遠。
6、穿杖—脈斜或旁來,堂局端正,有朝有案,龍虎彎抱,水蓄堂中,乃坐正斜受,脈氣入穴,此局為前官後鬼,賓主相迎。(己注:鬼山似穴後樂山,但又非出龍脈之山,故為鬼山?有書雲,穿杖稱從耳入氣)
7、離杖—主星高壯,如木火沖天,落脈急速難停,脈路無法承受。止後又起凸泡,此為離脈結穴。故離脈用離杖。此法四勢均衡則大吉。若在平洋之地,有“脫脈”之穴,“平洋一凸值千金”,距龍脈幾裏或十幾裏再現。
8、沒杖—“乳頭浮滿脈微茫,法有開金取水方。闊大開塋中接 氣,神仙沒杖細斟量。”
陰來陽受,來脈急落結穴開窩。氣沉窩底。一般之龍勢一向陰健直至。入首處方化陽結穴,而沒杖者化陽開窩深沉。故用沒杖。
9、對杖—全視左右前後四勢,因來龍落脈後,如平地一片脾浮,無窩鉗乳突﹙凸﹚之形勢可取,全憑主峰之尖端,及左右圃弼及賓。四正有情,用天心十字道法,截定穴場。
10、截杖法—龍氣旺盛,到毡唇,吐長舌,此乃餘氣所生。
﹙1﹚若有吐舌者,均帶殺﹙煞﹚氣,故用“截杖法”,截斷前方餘氣。
﹙2﹚若來龍到頭不結穴,或堂局不美,而後節堂局美而聚氣,可插葬後節龍,截斷前去之氣,謂之「騎龍截關」。
11、頓杖法—主星高大,而來脈的穴後平餓﹙平凹﹚,左右均飽。則須要運客土來加以修補,填平以配其局。補穴星之高度不足,造修補之功方成吉地,是謂頓杖法。
12、犯杖—四山皆高大,惟主星低小因穴場不可低,恐逼壓穴。故宜在峰頂微下處,「開金取水」。是謂:高居尊位,以尊居帝座,來降服群山,而稱犯杖。又此山為小金星結穴。金為財,財即是水。
13、順兼逆—來龍順向正落,脈結穴。就是順來正受。向上正面有水區流逆來,堂氣正面受氣,謂正龍收逆朝,稱順兼逆。
14、順兼縮—順接來脈受氣於百會顋門之關或中上停處開窩,結穴,收遠山遠水之秀氣,倘若穴前傾斜崩塌,不能用時,另取中停或上停聚氣藏風之處用之。謂順兼縮仗,就是棄近凶而求遠吉。
15、逆兼順—行龍逆轉,穴反結於背﹙即坐祖正頂反前結穴﹚。而將祖山當鬼星。如此回龍非顧主,稱逆兼順杖法。
16、逆兼穿杖—回龍顧主結穴橫脈穿入堂前略大。
- Oct 04 Sun 2015 10:17
風水地理教學講義(十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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